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
编制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编制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编制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编制邮 编:400014
编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编制2016年6月29日
编制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建筑节能建筑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绿色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市城设委实施各项任务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乡建经开区、关于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建筑节能建筑
二 、绿色高新区 、重庆知规划目标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三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其中 ,基本原则 、
